梧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公证管理工作, 2016年第一季度梧州市公证行业实现了“开门红”:1-3月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000件,同比增长17.5%,办证数量为历年同期最多,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一倍多,实现了十年翻番,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维护梧州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有:
一、点面结合抓服务。我局组织全市公证机构以解决群众所思、所盼、所急的切身问题为导向,以方便当事人为出发点,着力开门“实践”,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业务的需求:一是主动服务全市性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活动,为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二是主动做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财产继承、赠与、委托、遗嘱、婚前财产协议等相关公证,推行人性化便民措施,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增设“便民服务点”,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主动为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承包合同和证据保全等,使公证成为企业预防矛盾纠纷的一道重要防线。
二、动静结合抓质量。静态方面,每年第一季度做好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以书面审核材料为主,以实地抽查为补充,结合年度检查及日常监督的情况,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在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公证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动态方面,每年组织开展三级质量检查活动。公证员通过日常自查公证卷宗,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公证机构通过每季度检查公证案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证管理部门通过每半年抽查公证案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由此将公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检查为主逐步转向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大大减少了公证文书和公证卷宗内容的瑕疵,消除了执业隐患,使我市公证质量走在全区公证质量的前列。在2013年开展的全区公证质量检查中,梧州市公证处被评为公证质量优秀公证处,梧州市公证处一名公证员被评为办证质量优秀公证员;我市已连续两年没有瑕疵证被广西公证协会通报;我市选送的案例连续三届获“全区优秀公证案例卷宗”评选一等奖。
三、虚实结合抓队伍。我局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来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公证队伍。理论方面,通过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区厅、协会、市局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政治敏锐性;加强廉洁执业教育,提高执业自觉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办理业务准确性。实务方面,通过组织各公证机构互相交流学习、派选业务骨干前往区内或经济发达的其他省份进行公证业务学习和调研、到业务比较规范的公证处跟班办证学习等方式,提高公证员的实务水平,特别是注重学习和调研新的公证业务领域拓展、公证处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公证处的机制和内部管理等,切实提高公证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2006年、2007年梧州市公证处分别被评为市级、区级“巾帼文明岗”、2012年藤县公证处获“全区十佳公证处”称号。2016年2月,梧州市公证处公证员黄洁玲获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证员”称号,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公证员。
(刘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