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龙:政法干部必须依法办事 保护群众利益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7-26  分享到: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耀龙在玉林政法干部培训班上指出

    政法干部必须依法办事 保护群众利益

 

(记者宋勇)72325日,由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铭福和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610办领导主讲的玉林市政法综治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开班,该市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和有关政法综治干部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耀龙在百忙中来到培训班授课。

    刘耀龙指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我们政法干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按政策抓紧解决;二是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原因,积极主动解决;三是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和政策,及时落实措施加以解决;四是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对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六是对诉求不合理,但其生活确有困难、无依无靠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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