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兄弟宅基地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5-16  分享到:

近日,藤县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堂兄弟历史遗留的宅基地纠纷。

今年三月底,江镇义良村南塘一组村民周某盛与周某昌发生了纠纷。争执的原因是由周某昌在争议的宅基地上建房所引起的。双方多次协商并到村委调解均无法解决。为此,周某盛到司法所申请调解。我所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先对周某盛进行了仔细的调查问话。周某盛声称,周某昌曾经多次找他协商,意图在他的旧宅基地(此地为旧厨房约10平米)建房,被周某盛拒绝。因周某盛日常在广东打工,未能经常查看宅基地情况。在4月份清明周某盛回家发现周某昌在未经周某盛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宅基地处建起了两层房子。于是周某盛去找周某昌理论,周某昌称周某盛的父辈已经把地送给了周某昌,并且有一份纸质证明。在我所工作人员问周某盛是否有此地的权属证明时,他说:“当时是他父辈村里分下来的地,并未有任何纸质证明。但周某昌承认说此地是我父亲送给他的,也侧面证明他承认此地是我所有。那份纸质证明是他(周某昌)伪造的,他说当时有大队村委在场证明,但是经村委调处的时候我们都看到了,上面没有任何人的签名,连代笔的人都没有签,这份证明是假的!”随后,我所工作人员请周某昌来做调查问话,在我们调查中,周某昌一口咬定旧宅基地归他所有。对于周某盛的提及的赠送的纸质证明,周某昌称并无此事。

由于调查中,周某盛与周某昌对宅基地权属问题各执一词,我所立即召集双方组织调解会。在会上,当谈到宅基地权属问题时,就周某盛提及周某昌的那份赠送证明的问题双方对峙,周某昌声称并未有此手续。周某盛听到周某昌这样说,激动说道:“你做人不诚实,在村委调处的时候,村委梁主任还看到了此证明,但是证明上没有村委的签章,也没有任何人签名。现在你反倒说没有了。大家都是兄弟,你假如有证据证明是我家送给你了,我无话可以说,现在你连证据都拿不出来,我是不服!假如你不对我进行补偿,我就动手拆了你的建的房子!”调解员见周某盛如此激动,先是安抚了周某盛的情绪。然后就事实对周某昌进行劝说,告诉周某昌应该实事求是,地属于谁的就是谁的,既然没有证明,如实真的错了,就诚实,寻求兄弟的谅解。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周某昌开始有了退步。周某盛要求按照每平米1200元赔偿损失,但周某昌是五保户,无儿无女孤独一人,无法承担万元赔款。调解员对周某盛好心劝说,大家都是兄弟,何必怄气,周某昌生活困难,要其赔偿万元实属不现实,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能不能再退几步。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周某昌赔偿周某盛800元,周某盛不在追究周某昌占用其土地建房的责任。

在事实面前,周某昌虽心有不甘,但还是承认了争议宅基地所有权归周某盛所有。周某盛也因兄弟承认错误和赔偿不在追究。就这样,一起因宅基地权属问题引起的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 

霍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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