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梧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新对律师行业的管理、监督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在“细、实、好”三个字上下功夫,做好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做细考核标准,做实考核过程和用好考核结果三个环节,促使律师事务所管理更严格,律师执业更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做法主要是:
一、做细考核标准
总结以往年度考核结果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的问题,我们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办公场所、队伍建设等7个项目考核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经多次专题研究和征求意见,形成《梧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评分表》。根据量化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以及“责令重新整改”4个评定等次,使考核标准条目清晰、层次分明,同时还将律师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考核范围,给律师事务所工作“加压”,从而激发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做实考核过程
我们以健全完善考核流程为重点,推进考核工作向标准化、科学化的轨道发展。一是增加自查环节。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开展自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进行初审,提前掌握基本情况。二是全面实地走访。每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成考核组,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核,实现全覆盖。通过现场考察、开展座谈、查看台帐档案等方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使考核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加强反馈整改。针对实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说明,并提出改进要求和期限,促使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整改。四是开展“回头看”。根据实地考核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在整改后进行复核,确保检查整改“落地有声”。五是规范等次评定。律师事务所考核评定必须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律师考核评定经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履行公示公告手续后产生评定结果,有效防范了考核不公正公平的情况发生。
三、用好考核结果
市司法局通过多种方式用好考核结果,使考核成为推动律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手段。一是补长“短板”。通过开展考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在后续的工作中,重点关注补长“短板”,明确或调整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如针对2014年律师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市司法局在2015年度加大了对律师党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力度,在“双报到”、“百名律师服务非公经济企业”、打造党建示范点和创建梧州市优秀青年律师服务团临时党支部等工作中取得不少亮点。二是作为评先依据。在推荐先进、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前,将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秀或工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优先纳入推荐考虑范围,对在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较多或不合格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参加评选。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能够有效调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积极性,确保推荐评选对象更具先进性和代表性。
(朱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