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圩区司法局接到新地镇大维村羽某某打来的电话,讲述因与练某的矛盾纠纷导致其建房受阻,多次向村委反映但都无法解决,所以请帮扶单位协助解决。接到请求后,我局急贫困户所急,于7月5日派出调处工作组到大维村开展调处工作,经过努力,成功调处了该起纠纷。困扰多日的心头之患迎刃而解,因纠纷而恶言相向的双方重新握手言和,扶贫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今年6月,大维村贫困户羽某某开始危房改造施工,当他所请勾机进场平整屋地时,受到练某等人的阻拦,练某等人以羽某某以前未付清工钱为由,不让勾机从村上道路通过,羽某某被迫停止危房改造施工。羽某某将情况反映到村委,但双方各执一言,互不相让,村委调解无果。眼看开工遥遥无期,情急之下将情况反映到区司法局挂钩扶贫干部处,请求司法局及时给予调处。我局帮扶干部立即将这起影响扶贫目标能否实现的纠纷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建议派工作组到村进行调处,并联系驻村第一书记、村委共同开展调处工作,集众人之力争取早日解决问题,搬掉贫困户建房的绊脚石。7月5日上午,区司法局调处工作组在邹建新副局长的带领下来到大维村,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了解情况,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询问谈话,核实相关资料,核对数据,弄清了基本事实,明确双方争议焦点。面对当事人情绪激动、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局面,邹副局长采取背对背的办法分别进行协商破解,对练某等人进行情理说服,一是要求双方为了公益事业退让一步,练某适当减少羽某某修理村道尚欠的工钱数额;二是明确告知练某的拦路阻通行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奉劝大家不要为了区区几百元而以身试法,因小失大不值得,寻求协商解决或法律途径解决才是正确的办法;三是指出因羽某某修理村道工程规划考虑不足导致实际开支超出预算、人员管理不到位、雇工没有签订合同等问题引发争议,建议其适当让步,对劳工进行部分补偿。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协商,最终达成了统一意见,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出现了练某等人同意减让工钱款,羽某某一次性当面付清欠款的可喜局面。
扶贫攻坚是当前的中心工作,龙圩区司法局积极履行本职服务大局,树立了扶贫工作先行,涉贫纠纷快处的理念,从快从速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及扶贫工作的纠纷,不但维护了社会稳定,也消除了对扶贫项目的影响,赢得了贫困户和大维村群众的称赞。区司法局干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两学一做”的要求,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邹副局采取分别谈话办法进行情况了解
(龙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