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秦臻任组长的区厅第一督查组一行4人到梧州市督查2016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丽丽陪同检查。
当天下午,督查组一行先到藤州镇安宁村、藤州司法所、藤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等地实地考察,仔细询问工作开展情况及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藤县司法局召开了汇报会,检查了社区戒毒(康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业务用房、聘请文职和辅助人员等工作的台账资料。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丽丽向督查组汇报了梧州市司法局2016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亮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和卢万兵副厅长调研梧州市的讲话精神。部署开展工作,积极与肇庆、云浮市司法局对接,修订与双方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协商制定人民调解等10项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助推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二是顺利启动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2015年9月1日,成立了藤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随后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开,并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设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并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各项设施已基本完善,运行正常。三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试点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个,试点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0个,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敞开式”的法律服务。四是在市级层面上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指导藤县司法局做好考评、奖励、表彰筹备工作,另外因地制宜,指导长洲区探索设立“工作站”或利用“圩日”的模式集中值班为群众服务,增创工作亮点,特别是从大局出发,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为全市265个贫困村配齐配强法律顾问,该项工作于3月30日得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的批示肯定。五是稳步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目前蒙山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完毕并搬进新大楼办公,藤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主体楼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岑溪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全面进入装修阶段,市本级司法业务用房土建工程部分在近期将开工建设。六是灵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聘请文职人员、辅警。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聘请文职、辅警170人,从2016年上半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20.8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5%。
在进行实地察、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后,督查组对梧州市2016年的重点、亮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梧州市对区厅党委布署的2016年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尤其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聘请文职人员、辅警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且招聘程序规范,成效较大。同时,督查组就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台账;二是梧州市司法局要抓紧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尽快开工建设,投入使用,搭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督查组听取梧州市司法局上半年重点工作的汇报
(韦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