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民忧、舒民困
    ——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贫困户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7-07  分享到:

为进一步创新检察机关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今,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工作,认真确定承办部门和人员,积极争取救助经费采取心理辅导、经济救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97日,梧州市藤县新庆镇均平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黄某海年仅5岁的儿子被同村村民莫某欢残忍地杀害,黄某海在搏斗中也受轻微伤,经司法鉴定,莫某欢有精神病史,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前,黄某海在家务农,无稳定经济收入,需要独自供养85岁的残疾母亲和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和5岁的儿子,家庭经济本就非常困难;案发后,不但儿子丧葬费用去10000多元,自身受伤也用去7000多元医疗费,大部分费用是向亲戚朋友所借,更使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自身伤情尚未痊愈,又患有多种疾病,无法工作挣钱。凶犯莫某欢患有精神病,也是靠领低保生活,也找不到其家人,因此案发以来黄某海一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黄某海在2015年末的精准识别中得分53分,属于农村贫困户。

案件发生后,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藤县检察院在与黄某海接触中,了解到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后,第一时间深入到黄某海家、均平村委、新庆镇民政办、扶贫办等部门,详细调查核实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当确认其确系贫困家庭且迫切需要用钱的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5000元。梧州市检察院在得知情况后,认为该案属于比较典型的司法救助案件,又属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范畴,因此迅速向自治区检察院汇报,建议尝试采用联合救助的办法,切实解决受害人经济困难,促使其重树生活的信心。自治区检察院经多方协调,同意给予救助金35000元,并于2016630日发放到黄某海手中。梧州市检察院还积极与当地村委、镇政府及民政部门协调,为其争取列入了2016年的农村低保户。在司法救助过程中,自治区、梧州市及藤县检察院的领导和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慰问、实地走访等形式,与黄某海谈心,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劝其尽快从失去儿子的阴影中走出来,恢复信心,乐观地面对生活,在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帮助下,尽快摆脱贫困。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让黄某海十分感动,他表示会好好利用司法救助金解决家庭困难,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这是梧州市检察机关首次积极探索跨级别司法救助与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帮扶贫困户工作相结合的成功范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梧州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积极地探索司法救助的新模式、新方法,对因刑事、民事等受到创伤、造成贫困的家庭,将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帮助受害人克服生活困难,给受害人以慰藉,促使受害人树立生活的信心,尽快脱贫致富,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邓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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