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检察院派员对长洲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莫某某玩忽职守一案进行旁听,并对该基层检察院检委会议题材料、会议程序、委员表态发言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这是梧州市检察院促进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又一具体举措。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梧州市检察院坚持从自身实际工作抓起,查摆整改落实自身不规范问题,并相继梳理、执行了《关于明确提请本院检委会审议的议题范围、工作流程和议题材料要求的通知》、《检委会秘书处议题审核工作注意事项》、《检委会秘书处工作归类及要求》及《旁听基层院检委会注意事项》等工作规范,检委会和秘书处相关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2016年5月底,高检院作出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回头看”及“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决定后,梧州市检察院又率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各基层检察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力度,通过对各基层院上报备案的会议纪要和集体学习纪要进行审查、建立台账,深入各基层院实地指导检委会办事机构工作,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旁听基层院检委会审议,及时发现基层院在检委会议题范围及议题材料审查、会议程序及委员讨论审议、纪要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各基层院检委会工作不规范行为,以检查、指导和监督促进各基层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迎接评选活动。
(陈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