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全市法律援助业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无偿服务贫困群众相关精神,7月27至30日,梧州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暨法律援助工作汇报会江滨大酒店举办。
本次培训班,有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市直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班上,市司法局调研员祝晖宗为参训学员详细讲解《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谭巧华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经历、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就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务进行了精彩授课,广西建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敏就所办理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以及办案心得与大家分享,受到了广大参训学员的普遍欢迎。本次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全市法律援助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参训学员还对《梧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梧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制度》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汇报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汇报了今年以来本地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蒙华,分管副局长覃建华先后作了重要讲话。蒙华局长充分肯定了近两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也从案件质量偏低、规范化程度不高、人员编制不足、宣传和总结能力有待提高等四个方面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二是保持案件数量适度增长,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善于总结和宣传,做好党委和政府参谋并发挥好作用。覃建华副局长要求: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务必按照蒙局长的指示,站在服务全市贫困人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要结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新出台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梧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梧州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纲要)>和<梧州市法治建设专项考评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就法律援助有关工作申请试点,先行先试。要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新形式和新方法,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三是要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拓宽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断总结规律,梳理亮点,做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平安梧州、和谐梧州作出更大贡献。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