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工作,强化对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办证质量和公证工作公信力,增强公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能力,近日,梧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2016年上半年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工作。
此次质量检查采取公证机构自查及司法行政机关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公证处主任或业务骨干组成质量检查组,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中关于公证质量检查操作规范的要求,从“申请”、“受理”、“审查”、“发送”和“归档”等方面全面检查公证卷宗,逐项评查,量化打分。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卷宗、集中阅卷、评卷等方式,每家公证处随机抽检卷宗25卷以上,共抽查卷宗138卷,涵盖了各公证处的主要办证种类。检查结果为:评为优秀的公证卷宗92卷,占总数的66.7%,良好45卷,占32.6%,合格1卷,占0.7%,无不合格案卷。梧州市司法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通报形式向各公证处进行了统一反馈,要求各公证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确保我市公证质量稳步提升。
在梧州市公证处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
(刘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