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圩镇屯治村村民赖常健和赖常荣是兄弟又是邻居。2016年8月29日,赖常健在公共通道上起围墙影响到赖常荣通行,双方争吵不休,引起村民围观。
文圩镇调委会接到村委的反应后当即组织调解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当场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诉后,就《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相邻关系的规定进行解释,促使赖常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提出调解意见:一是赖常健停止现在施工,并将已经围起来的围墙拆除;二是保证通到赖常健家的路宽不少于3.8米;三是占用到赖常荣鱼塘的地方由赖常健负责填好,施工前需经过赖常荣同意,赖常荣应力所能及的帮忙。赖常荣表示想加宽屋边排水沟,需要占用到赖常健部分空地,如果赖常健同意的话就同意调解意见。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签订调解协议。协议达成签字后,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对调解员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协议,保持双方睦邻友好关系。
(蒙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