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创新机制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9-03  分享到:

(记者 梁萍 通讯员 许国洪)  8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同时传达了815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中院院长座谈会的精神,对我市法院工作作进一步部署。

  全市法院机关认为,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进一步明确我市的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把握住了梧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反映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科学可行、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必将对梧州今后的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

  结合我市法院工作的实际,会议要求全体法院干警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全会和全区中院院长座谈会的精神,努力做到了解大局、明确方向、掌握要求、细化措施、履行责任,把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之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舆论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市委提出的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第一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目前法院已有不少管理制度和措施,但仍存在管理不到位、差错不断出现的问题,因此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加强管理、创新机制。第二要加强作风建设,扎实解决突出问题。第三是加强团结协作,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我市今年收案增长较大、存案较多,各级法院要早作安排,做好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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