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苍梧县公安局分别在沙头镇永乐村、沙头村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二名犯罪嫌疑人岑某妹、梁某梅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的农行卡一张。
2016年9月16日凌晨时分,苍梧县公安局沙头派出所接到新村苏某报案称,其持有的农行卡在9月15日17时至18时30分之间被人多次盗领和转帐,损失64000多元,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行动,向事主了解详情,并沿路追查。由于16日仍是中秋假期,各家银行也在休假,无法调取到银行相关资料,侦立工作受阻。17日,为全力侦破案件,该所轮休民警也放弃休假,回所参与侦查工作。侦查方向以银行为中心,从调取银行相关视频资料入手,寻找嫌疑人;以天网资料,追踪嫌疑人去向。经过翻查相关视频及甄别比对,初步锁定了有作案嫌疑的二名年青妇女,从其逃离的路线、相貌特征、作案手法等分析研判为附近的本地人。随后,民警通过一系列侦查手段,获知这二名年轻妇女极有可能是永乐村的岑某、梁某,她们是姑嫂关系。
苍梧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创新得知案情汇报后,指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义德组织办案民警由沙头派出所所长戴伟、副所长蒋泽飞各带一队兵分两路,于18日早上分別在永乐村、沙头村将二名嫌疑人抓获,缴获作案用的农行卡一张。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岑某妹(女,30岁,住苍梧县沙头镇永乐村)供认其于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那天下午带着小孩趁完圩回家后,将其小孩在沙头街捡获的一张农行卡叫来邻居一起陪同上沙头街,在农行柜员机试着用卡背面的数字作为密码取款,取得1000元现款后并发现卡里还有余额6万多元。回到家后叫来夫妹梁某梅(28岁,住苍梧县沙头镇沙头村),将捡得卡的情况向梁某梅讲后,二人就一同到沙头街,由梁某梅分别在三家银行取现15000元交给岑某妹,转48100元款到岑某妹夫的银行卡上,共计取得64100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和追赃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警方提示,请各位持卡人,不要在银行卡上标记密码,密码设置记在心中,不要轻易泄露给任何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捡获银行卡应交发给银行或公安机关,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是犯罪行为。
锁定作案嫌疑人
(欧阳灿 罗传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