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市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一个假借购买手机之名实施抢夺作案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及收购被抢赃物的犯罪嫌疑人1人,破获案件3起,追缴回被抢手机3台。中秋节临近,警方提醒广大手机销售经营业主,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严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9月10日下午2时许,市区新兴路某手机销售店的营业员小黎像往常一样在柜台前工作,此时店内来了一位12、3岁的男孩,一进店就直接来到柜台前说要购买手机,并要求将柜内一部价值一千多元的智能手机拿出来看看。面对一个面孔尚带着稚气的孩子要买手机,小黎当时虽然心生疑惑,但是出于礼貌还是热情接待,在将手机递给男孩的同时,小黎也多留了一个心眼,追问男孩家人是否同意他购买,男孩一边拨弄手机,一边指指店外跨坐在摩托车上的一个16、7岁的少年,说是他哥哥要买手机,让他进来帮看看有什么机款。话音未落,男孩突然拿着手机跑出门外,跳上等候在外的16、7岁少年的摩托车后座扬长而去,等小黎回过神来追出去,两人已经消失在视线当中。接到报警后,城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侦查,通过调取手机店和案发地周边的视频监控,获取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民警在侦查中发现,9月10日当天,在岑溪市区一共发生了3起针对手机销售店的抢夺案件,案件特点都是犯罪嫌疑人假借购买手机之名,里应外合,伺机将手机抢走。根据侦查获得的情况,民警认定这3起案件都是同一伙人所为,遂进行并案侦查。根据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3次作案都轻易得手,尝到了甜头之后应该还会继续实施作案。于是,城北派出所会同公安局合成作战室的民警对案件迅速跟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打掉这个抢夺团伙,让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佳节。
9月11日中午12时许,岑溪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室的侦查员在工作中,发现一辆搭载着4名男子的摩托车在市区某路段一闪而过,虽然时间很短,但还是被敏锐的侦查员捕捉到了。通过甄别,这4名男子正是抢夺手机的犯罪嫌疑人。合成作战室迅速将信息反馈给了由城北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组成的街面抓捕组,抓捕组民警驾驶多辆摩托车快速出动,在嫌疑人出现的区域进行仔细搜索。半个小时后,合成作战室反馈,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已经下了车,另外2名嫌疑人继续驾车游荡,极有可能准备再次作案。抓捕组民警决定兵分两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十多分钟之后,两名嫌疑人驾车在龙井转盘路段转悠时,被抓捕组民警一眼认出,正当民警想掉头跟上的时候,两名嫌疑人却突然驾车拐进了旁边一条小巷内。难道是嫌疑人察觉了?抓捕组民警来不及多想,迅速驾车追了进去,刚刚进入巷子,就看到两名嫌疑人将车停下,正在戴帽子和口罩,抓捕组民警迅速加大油门冲了上去,两名嫌疑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按倒在地。同时,另外2名嫌疑人也被另一个抓捕组民警顺利拿下。
经查,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陈某明(男,16岁)、陈某锋(男,22 岁)、甘某华(男,13岁)、罗某亮(男,12岁),均为岑溪市马路镇昙容社区人。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他们于9月10日当天驾驶摩托车窜到岑溪市区的手机销售店,以假借购买手机之名实施抢夺作案3起,共抢得手机3台,并将抢得的3台手机全部卖掉的犯罪事实。随后,抓捕组民警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在市区城北路某收购二手手机的摊点,将涉嫌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武抓获,追缴回被抢手机3台。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明、陈某锋、李某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2岁、13岁的罗某亮和甘某华已由他们的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案件仍在进一步的侦查和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广大手机销售经营业主要提高防范意识,随时提高警惕,营业时间至少应有2人在店铺(1人在内1人在外),当有顾客进店购买手机时,要多留心眼,注意观察除了进店看手机的人外,外面是否还有人在等候,严防犯罪分子假借购买手机之名实施抢夺、抢劫作案,给您的财产造成损失。
抓获犯罪嫌疑人及追缴回被抢手机3台
(赖景杨 莫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