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发放会
法院工作人员现场为当事人办理转账手续
“这笔司法救助款来得真是及时了,这下那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1月15日,在藤县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会上,张某某看到手机信息提示收到该院转账的6000元司法救助金时,感激地向执行局局长高云道谢。
张某某是其侄子张某德、侄女张某清的监护人。张某德、张某清的母亲在两人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2007年,两人的父亲在帮他人砍树的过程中不幸身亡。藤县法院判决侵权人应向张某德、张某清赔偿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被执行人常年外出,行踪不定,案件执行困难重重。现两人跟随伯祖父和叔父生活,因两人系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藤县法院多次对探望慰问两人,并通过村委为他们申请到低保。2016年11月,藤县法院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该院院长石忠贵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对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考虑到张某德、张某清两人的实际情况,该院经合议后决定为他们向县政府申请司法救助金6000元。11月15日,藤县法院在发放会上现场将6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转到张某某银行账户,张某某感激万分,感谢法院给张某德、张某清带来的新希望。发放会当日,藤县法院共向30名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8万元,向24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1万元。会后,藤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新闻媒体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司法救助等工作部署情况。
近年来,藤县法院认真贯彻“民生优先”的理念,为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调、优先执行,并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促使一大批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自2015年以来,藤县法院共为816人缓减免受理费100多万元,向43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4.6万元。
(藤县人民法院 祝裕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