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岑溪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室联合特巡警大队经过侦查和规劝,犯罪嫌疑刘某宁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被盗的590元现金和2台手机如数追回。
追回被盗的手机和现金
当天上午10时55分,岑溪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黄女士的报警,称她刚才在电力公司门前街道买菜时,被一名男子打开她的摩托车车桶盗走一个手提包,内有现金590元及手机2台。接到报警后,城北派出所迅速将案情上传合成作战室,并与合成作战室民警、协警通过查看“天网”监控视频,发现一名男子在城北路电力公司附近街道,趁一名女子买菜不注意时,打开该名女子的摩托车车桶将她的手提包盗走,然后迅速逃离现场。随后,城北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的民警,通过走访调查,迅速锁定了市区水东街的刘某宁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上门动员刘某宁的家属积极规劝刘某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对刘某宁的家属做思想劝导工作,当晚,犯罪嫌疑人刘某宁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他盗窃的犯罪事实。
民警通过“天网”找到作案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闹市、商场、菜市场或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务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特别是不要将手机、钱包等放在外衣口袋内,以防被盗。提包、背包应随身携带并置于胸前,不要随意放在小汽车或摩托车内,以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可乘之机,造成您的财产损失。
(陈远文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