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
11月30日,梧州市司法局举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军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建华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
这次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主要的任务是总结一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分析探讨开展工作存在的困难,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据悉,去年9月,市司法局从机关、团体、企事业、法律服务、社区等各部门行业中选任了40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具有广泛性,由市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的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今年,新当选的40名人民监督员,积极参加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监督评议活动15次,监督评议案件30件,参加监督评议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达到45人(次),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市司法局作为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选任、管理、培训、奖惩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形成合力,促进工作的开展,确保中央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各项部署精准落地。
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检察院专家和本市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人民监督员)为人民监督员讲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主要情况和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建华传达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主持学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全市近5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了培训。
(市司法局 吴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