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进校园” 检察官在行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11-29  分享到:

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11月28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苍梧中学法制副校长陶建武,与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工作办公室检察官到苍梧县中学开展了“我守法、我光荣,宪法在我心中”的宪法宣传活动,拉开了苍梧县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

检察官在为苍梧县中学师生讲授宪法知识

苍梧县中学师生在认真聆听授课

在宣传活动中,陶建武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授了宪法知识。讲中,他向学生们讲解了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同时特别指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重要权利,使学生们从中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最后,他寄语学生们: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通过此次活动,帮助学生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学生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同时增强了他们的宪法意识与法治观念,有利于他们将宪法信仰根植于内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肯定与支持。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邹忠瑾  郭文松)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