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12月5日至9日,梧州市司法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岑溪、苍梧、藤县、蒙山四个县(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由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覃建华带队,共抽查8个基层司法所,检查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面谈、检查档案以及进行总结反馈的形式进行,检查司法所是否按照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分类管理,档案是否按照要求整理齐全。检查组对司法所能按要求分类管理和创新教育管理及社区服务方式给予充分肯定,也对个别司法所存在服刑人员档案不够规范等情况给予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司法所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按要求整理档案,严格依法监督管理,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质量。
此次检查及时掌握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意识,取得良好的检查效果,推进平安梧州、法治梧州建设。
检查组进行总结反馈
检查组检查档案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