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选派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监督评议活动17次,监督评议案件34件,参加监督评议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达到51人(次)。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据悉,我市作为全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地市之一,去年顺利完成了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试点工作任务,在今年全国全面推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做到不等不靠,先行先试,从“五个注重”,探索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一、注重争取领导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注重抓好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综合素质;三、注重建立台帐,对工作进行思考和探索;四、注重随机选派人民监督员,做好监督评议案件活动;五、注重抓好与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工作。
(市司法局 吴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