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及自治区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自治区检察院开展的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与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两项评选活动中,全区检察机关共评选出10件精品案与10件优秀案,梧州市检察机关有2件案件入选。其中岑溪市检察院办理的罪犯覃平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获“全区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苍梧县检察院办理的罪犯陈世锦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案获“全区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优秀案”。
(梧州市院监所科 李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