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以“四有”为目标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2-09  分享到:

2016年以来,梧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加强年”为抓手,以“四有”为目标,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099人,累计解除矫正2491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08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全年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一、充实力量,激发潜力,社区矫正队伍有能量

一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府购买形式,招聘了115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充实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解决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利用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调整腾退的政法专项编制,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保证执法和管理工作需要。蒙山县及时提请县委组织部门考核任命因退休及提前退休空缺3名司法所所长。苍梧县司法局2016年新招录的6名公务员全部配备到基层司法所,充实了一线执法力量。目前全市67个司法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17人,队伍执法力量不断加强。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梧州市司法行政机关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多期法治讲堂、道德讲堂改进作风,改进思维,提升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2016年举办了一期全市110多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交流和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了业务素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

三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2016年,梧州市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评选表扬活动,对21个先进集体、3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扬,极大的激发了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热情,让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勇于争先,积极向上。

二、加快建设,完善配备,社区矫正基础有保障

梧州市召开了全市社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区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活动。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梧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决定利用2016年和2017年两年时间,力争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专门的社区矫正中心。目前,蒙山县、岑溪市社区矫正中心已建成,藤县、万秀区社区矫正中心正在建设之中。

二是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办公室建设。制定了《梧州市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功能设置方案》,做好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场所规范化的指导,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均打造一个社区矫正规范司法所,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水平。

三是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装备的配备。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装备的配备,加大保障力度。目前,万秀区、长洲区、蒙山县、岑溪市购买了执法记录仪,指纹报到仪、警棍等装备,每个司法所配备1-2辆执法用摩托车。

四是落实社区矫正信息化。目前,梧州市、县、乡(镇)三级已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指挥中心,实现了信息管理覆盖全市,社区矫正信息规范统一,数据分析精准到位。与法院、检察院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信息共享,进一步促进全市形成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成效互享、力量整合、配合协调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三、严格监督,不断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有担当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梧州市采用每半年由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全市性执法检查和每季度由市司法局对部分县级司法局和司法所开展常规性检查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督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台帐、移交衔接、分类管理、定位监控、警示教育、社区服务、教育帮扶、执法人员“六个不准”等各项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推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二是部署好重点时段安全工作。梧州市在重大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就社区矫正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在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和集中报到,同时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落实专人,每日向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地社区矫正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做到反应及时,监督到位。

三是建立应急处突管理“一盘棋”格局。梧州市制定出台了《梧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应急预案,将公检法等部门纳入预案,形成应急处突的合力。2016年我市成功处理了一起社区服刑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案件,公检法司“拧成一股绳”,使矫正衔接更加紧密顺畅。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社区矫正教育有成效

一是积极探索在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整合村(居)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市67个乡镇(街道)均建立至少一个村(社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站,苍梧县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还落实了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制度。藤县明确了工作站具体监管责任人,建立了七项工作制度,工作站工作人员与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建立“矫正日记”,由服刑人员按照司法所发放的“矫正日记”,每日对自己的活动落实和行为情况进行记录,工作站人员监督。

二是创新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形式,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托网络媒体等资源,在集中教育日向社区服刑人员播放法治教育、道德文化学习视频,增强和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蒙山县和藤县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读本》和《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手册》,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平时自学,在报到日还要进行集中学习和考试;各县(市、区)充分发挥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作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参加兴修水利、铺修村路、清扫垃圾、上门为五保户服务等形式,由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站)进行监督并开具社区服务证明,有效地执行了社区服务的规定。

三是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和管理载体。为切实解决好社区服刑人员“社交难、就业难、生活难”的“三难”问题,防止其重走犯罪道路,梧州市司法局与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以工业园区内众多企业为依托,建立安置帮教基地,由梧州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依托基地通过开展集中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就业等项目,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安置,以缓解他们的生存压力,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切实感受到司法机关及社会给予的关怀,提升其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打下基础。基地成立以来,已先后吸引3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到基地就业, 目前仍有4名服刑人员在基地就业,平均工资在2000元以上,无一重新犯罪。

梧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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