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未,到处洋溢着迎新春佳节的快乐氛围。但在2017年1月23日,一起坟山纠纷引发矛盾双方激烈的冲突,经过藤州司法所和谷山村调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及时成功化解了纠纷,还当事人一个和谐欢乐的春节。
该起坟山纠纷案发生在藤州镇谷山村,始于2016年12月初,谷山村民盛三组村民徐某基将去世的父亲安葬于谷山村民盛二组和民盛三组共有的一座山上。在安葬后,谷山村民盛二组村民徐某桥以自己在该山头种植有果树为由,认为该山归自己管理,不允许徐某基在该山头安葬其父,并在不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将徐某基父亲的尸骨挖起,徐某基得知情况后与徐某桥发生激烈争吵,几乎引发肢体冲突。
经过藤州司法所及村调委会走访村民、勘察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山头为谷山二组、三组共有,上面除了两棵龙眼树外,遍山荒草丛生,徐某桥也没有任何承包合同,不能证明徐某桥正管理该山头。但徐某桥强说该山由其管理,坚持反对徐某基将其父葬于此处,而徐某基方对徐某桥方蛮横挖坟,不尊重其去世的父亲的行为,要求徐某桥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由此产生的殡葬费。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都放出话来要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司法所行政干警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稳定双方情绪,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2017年1月23日,接到村委通知,双方再次引发冲突,藤州司法所和谷山村调会即再次组织矛盾双方来到谷山村民盛二组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摆明本案事实证据,耐心劝导,并加强对徐某桥法治教育,借春节来临之机,加上前其一系列的努力调处工作,原来强词夺理的徐某桥心理关口逐渐被攻破,工作人员趁热打铁,最终矛盾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签订了协议书:一是徐某桥就挖坟一事需对徐某基进行赔礼道歉;二是徐某桥向徐某基赔偿适当的殡葬费。三是徐某基为其父另选墓地下葬。至此,一场激烈的坟山纠纷以双方握手言和告终,事件得到完满解决,解除引发更大的冲突的隐患。
(藤州司法所 郑达 张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