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月天 司法救助送光明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4-25  分享到:

“对于发生在你身上的不幸我们深表同情,生活还是处处存光明的,希望这笔救助金能帮助你解决生活的困难,要相信党和政府,勇敢坚强地生活,创造更美好的明天!”近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兆军带领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控申科干警一行来到该县旺甫镇对因案致双目失明的被害人蒙某波进行司法救助,并将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送到被害人手中。


案情回顾:201611日,张某孩驾驶一辆货车沿国道207线与同向行驶的蒙某波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蒙某波受伤,经鉴定伤达重伤二级,视力所受损伤达重伤一级。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30多万元。法院判决后,肇事方无力履行赔偿义务至今分文未赔。被害人蒙某波受伤后在梧州市人民医院治疗,双目失明,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目前已花去十几万医药费,早已花光全家积蓄,现在靠借钱治疗,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苍梧县检察院承办人经审查该案,认真核实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该院检察长还通过视频接访了双目失明的申请人蒙某波,详细了解他的现状及相关情况。经进行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认为被害人的情况符合条件及规定,决定为其争取司法救助款。该院通过积极向县政法委汇报,与县财政局协调,成功为双目失明的残疾人蒙某波申请得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此外,鉴于蒙某波因案致盲、其家庭因案致贫,该院决定对其进行综合救助,除了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外,还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并到该县旺甫镇民政办协助办理残疾证及残疾人补助、临救补助,及时按社会救助、政府政策落实到地。

“感谢检察官同志!谢谢你们为了我这个身处困境的家庭送来一笔救助金,是你们缓解我家当前的生活困难……”被害人蒙某波满含感激的热泪说道,并向检察机关赠送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暖民心 检察关怀见真情”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执法为民,公正办案,彰显法律柔情,让被害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苍梧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综合救助的步伐将一直坚定前行。

 (龙静 刘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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