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盗窃香烟终获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5-10  分享到:

日前,经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邓某被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他的落网,却要归功于他在作案时带的“伪装”。

40岁的邓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邓某因缺钱用,又把手伸向了距离其住处不远的位于长洲区的一家超市,意图盗窃超市内香烟。但邓某知道超市会有监控摄像头,如果不带伪装进入超市很容易就会被认出来。于是邓某从邻居处借到一个摩托车头盔,想带着头盔作案。20171月的一天深夜,邓某待超市关门后带着从邻居处借来的头盔,把超市内价值人民币5462元的香烟盗走并放在家中。正当邓某洋洋得意以为自己带上头盔没有露出面部就无法被认出时,邓某专门带上的伪装却把邓某送进了班房。原来,超市在失窃后报案,警方在调取案发当晚超市的监控视频时,之前把头盔借给邓某的邻居恰好经过,热心的邻居当场就向警方指出视频中带着头盔行窃的人就是邓某,该头盔就是其借给邓某的。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天邓某就在家中被抓获归案,失窃的香烟也被起获。

邓某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对自己因一时贪念,抱着侥幸心理行窃的行为懊悔不已。检察官提示,莫要认为自己有能力逃避侦查就以身试法。遵纪守法,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才是正道。

(吴传戈)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