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陈胜业涉嫌贪污受贿一案,5月5日在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专门组织3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此案,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陈胜业,男,1964年1月生,大学文化,曾任广西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副处级),蒙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务。因涉嫌受贿罪于2016年5月17日由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6月3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决定逮捕。后经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胜业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陈胜业在担任广西蒙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曾某、梁某、邱某、王某、陈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6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胜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历时近4个小时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胜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胜业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梧州市检察系统还组织了20多名青年干警旁听观摩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文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