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把协调工作延伸至诉前,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切实解决“官民纠纷”。
今年4月底,患有二级残疾的原告梁某某以其未收到民政部门通知可以申请办理2016年残疾人资金补贴事宜,认为民政部门通知不到位,起诉要求民政部门赔偿其应得的补贴约600元。收到案件材料后,该院主管立案和行政审判的马华炎副院长高度重视,考虑到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马上组织行政庭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实际走访民政部门、残联部门、乡镇、村委等方式,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民政部门、残联部门也从关心关怀特殊困难群体的角度出发,针对原告的实际情况,积极想办法帮助原告解决其实际困难。5月8日下午,在法院的主持下,民政部门、残联部门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原告当即主动撤回了起诉。
这一起官民纠纷,在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协调下,得以顺利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今后,该院将继续秉承“协调优先”理念,不断加强行政纠纷的协调工作,争取做到以协调促维权,以协调促稳定,以协调促依法行政,以协调促官民和谐。
(樊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