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贪婪是魔鬼,但有人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本是勤劳朴实的庄稼汉,却因贪图小便宜被追究法律责任。近日,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证罪对被告人刘杨林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杨林本是一普通的老实农民,近年来较大面积种植甘蔗以发家致富。2016年清明节前后,朋友阿四介绍李世华给刘杨林认识,经过多次会面并察看刘杨林种植的甘蔗地后,心怀不轨的李世华提出让刘杨林帮作证,在有关机关询问时让刘杨林将自己种植的20亩甘蔗说成在2012年和2013年时是帮李世华种植的,并给刘杨林7100元作为报酬。刘杨林见有利可图便毫不犹豫答应了,并与李世华伪造了一张租田合同。刘杨林收到钱后自是满心欢喜,这赚钱比种植甘蔗容易多了。纸是包不住火的,不久李世华以他人种植甘蔗伪作为自己种植而骗取国家微型企业补助的事情东窗事发,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而刘杨林因收受了李世华的钱,公安机关在向刘杨林询问涉及李世华涉嫌诈骗国家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的问题时,刘杨林向公安机关作了李世华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曾向其租地种植甘蔗的证言。实际上刘杨林在此期间并未向李世华出租有田地,于是公安机关在2016年4月14日以涉嫌伪证罪将刘杨林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刘杨林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涉嫌伪证罪,对其提起公诉。
该案的处理向广大群众提出警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贪图蝇头小利而置国家法律不顾,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最终难逃法网。
(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