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维权暖人心,一份“礼物”表谢意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5-22  分享到:

512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位兴高采烈的“客人”赵先生,他还给法院带来了一份“礼物”——一面绣着“合法合理 为民办案”的锦旗,以表达他对长洲区法院公正司法、心系百姓的赞誉。

赵先生是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的老板,20122月,由于唐某承建了某小区项目需要用到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器材,于是唐某便上门找到了赵先生,经双方协商,赵先生同意向唐某出租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器材,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作为该合同的担保方为唐某提供担保,赵先生遂与唐某签订了一份《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20137月,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又与唐某、熊某签订了一份《建筑器材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协议注明:熊某作为保证人为承租人唐某在该合同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建筑器材,但唐某没有如期支付租金。20154月,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与唐某进行结算,双方确认唐某一共拖欠租金2198339.71元、器材赔偿款108546元。为了追讨巨额租金,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将唐某、熊某、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唐某向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支付租金、赔偿款、违约金合共2966387.62元。但判决生效后,唐某非但没有履行义务,而且还不知所踪,梧州市某建材租赁行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先后查询了三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反馈的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唐某、熊某的银行账户是个“空心老倌”,根本没有钱。至于另一被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账户里虽然有钱,但仍不足以支付所有欠款,甚至连支付十分之一都不够。

案件似乎陷入了难以执行的困局,连申请人都开始不抱希望能追回这一大笔钱。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反而细心地发现被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柳州某银行的账户里大额资金流动比较频繁,因此推定该账户还会有大额资金转入,并予以密切关注。

果不其然,在连续监控两个星期后终于有了“收获”。 今年4月份,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柳州的银行账户有数百万的资金转入,执行法官立刻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马不停蹄地赶往柳州,最终顺利地替申请人追回了全部拖欠的租金。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将这一消息告知了申请人,并让申请人在512日来法院领取近300万元的执行款。申请人在得知这一喜讯后激动不已,在电话里一直重复着“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没有你们,这钱就真的要不回来了”。

512日,申请人如期而至来到法院,便有本文开头那一幕。

“合法合理 为民办案”这八个醒目的大字是对法院工作的一种褒奖,也是一种肯定。该案主办法官表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为民是司法的落脚点,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既是执行法官的义务,也是维护司法权威的需求。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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