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4.25”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中南海事件还让人记忆犹新,这一事件对社会的危害至今让人心悸不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社会的侵蚀却一直没有消停。近日,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某。
家住广西荔浦县的陆某深中“法轮功”之毒已有十多年,不但自己修炼,还时常拿一些“法轮大法”等“法轮功”书籍分发给普通群众,并向群众瞎讲修炼“法轮功”的“好处”。今年3月16号,陆某与同伙曾某密谋后认为蒙山县尚未有人发放“法轮功”资料,于是两人带着“法轮功”资料冒雨骑摩托车从荔浦县来到蒙山县城,并在县城居民区无人在家的楼房门前悄悄将“法轮功”资料塞进屋内,两人将手中“法轮功”资料发放完毕便匆匆返回荔浦。
邪教人员虽然狡猾,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家中被发放“法轮功”资料的群众纷纷向公安机关举报该情况。公安机关通过天网、走访排查后很快将嫌疑人曾某、陆某两人锁定,并在荔浦县两人的家中分别将其抓获归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公安机关在陆某的家中竟查获“法轮功”书籍、光盘、资料等达1500多份。
“多行不义必自毙”,陆某自以为修炼宣扬“法轮功”能趋利避害、逢凶化吉,殊不知,这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陆某的行为触犯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犯罪,对其批准逮捕。
(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