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起遗弃案。
广东茂名市的陈某东、何朝娇夫妇于2017年1月份生下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男婴,取名小祥。出生2个月后,小祥的心脏病开始频频发作,发病时会出现全身发黑、吐白沫、窒息休克等症状,经多方求医,得知此病难以治愈,且治疗需要巨额费用。2017年4月15日,小祥又多次发病,陈某东、何某娇与家人商议后决定将其遗弃。次日凌晨,由陈某东的哥哥陈某坤、大嫂柯某梅和何某娇的姑姑何某兴三人一起,开车从广东茂名市带小祥到广西岑溪市大隆镇,于早上5时左右将小祥放在婴儿推车内遗弃在大隆街一商铺门前。小祥于早上6时被群众发现后送到大隆镇卫生院,9时许因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东、何某娇、何某兴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涉嫌遗弃罪,决定对其三人批准逮捕。(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