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5年的山林纠纷想不到经过莫所长调解、协调,三个月就解决,并办好了林权证,你真像个‘调弦师’啊。。。。。。”,近日,蒙山县汉豪乡大车村年近60岁的残疾村民黄德琼握着汉豪乡司法所长莫文兴的手热泪盈眶。
数千个日日夜夜里,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是他的阵地,哪里需要用法律维权,哪里就有他的身影。母亲病危,他依然坚持在矛盾纠纷调处现场。。。。。。他常年奔走在偏远乡镇基层一线,倾听着社会跳动的音符,用心当好“调弦师”,为地方弹奏和谐曲。这位人民调解员,就是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的蒙山县汉豪乡司法所所长莫文兴。日前,莫文兴获记自治区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一等功公务员。
“草根所长”勇当法治先行者
“咱是农民的儿子,干一行就得爱一行、做人要诚信,要一诺千金!” 1963年11月,莫文兴出生在汉豪乡一个普通农家。从懂事起,敦厚勤劳的父亲就一直教导他。
1984年底参加工作至今,莫文兴就一直在汉豪乡工作。1999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莫文兴始终以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秉持父亲的谆谆教诲,全身心投入到了基层司法工作之中。
“群众有期盼,上级有部署,我们就必须要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的落地落实。”有将近20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的莫文兴感触:民间纠纷绝大多数是因为群众不知法、不懂法造成;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深入抓法治工作推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随着梧州市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新机制,目前,莫文兴已经受聘近10个村屯的法律顾问,重点负责调解处理重大民间纠纷及上访事件,持续对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普法教育。
“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邪教;邪教毒害患无穷,科学新风益一生。”2016年初,莫文兴借助“互联网+”,率先在全县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在辖区每个行政村建立法治讲堂,开启了全新的普法新模式 ,他通过转载防范邪教微信群里的宣传内容到各自个群,深入推进微信反邪教工作,提高了群众的识邪、防邪、拒邪的能力,使反邪教宣传入脑入心,营造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他以身边人和身边事,以案讲法,以案说法,广泛进行法治宣传;还创新“菜单式”法律服务方式,根据群众有需求随时提供“保姆式”的法律服务。
“我是一个普通的司法工作者,就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对待每一件事情,上对组织负责,下对群众负责,端平一碗水,这是党和群众赋予我的使命,我必须尽职尽责,做到问心无愧。”莫文兴接受笔者采访时如是说。
莫文兴的同事告诉记者,莫所长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三天两头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他说:“这可以从群众中了解到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化解纠纷。”
“莫文兴是个‘草根所长’,给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操碎了心。”汉豪乡党委书记刘超这样评价道说,有莫文兴在,我们在推进特色城镇建设决策和处置化解重大纠纷的法律方面就有了“主心骨”。
“调弦师” 倾心奏出和谐曲
蒙山县汉豪乡地处山区,全乡有6个村委会和乡直的一个渔业社,人口1.3万多人。该乡是一个条件十分艰苦的山区乡,山高路险,当地群众在遇到矛盾时,往往想到的是莫文兴。 当事人大多是农民,居住分散、山高路远,有时一去就是好几天,足迹踏遍辖区的山山岭岭。
2016年3月4日,罗对村村民江某骑摩托车压死了堂兄的一只约8斤重的鸡,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于是其兄纠集20多名无业人员向江某讨“说法”。江某父母也叫了10多个亲戚朋友助阵,“大战”一触即发。
接到村主任电话的莫文兴立即赶到现场,大喊:“不许动!谁打人谁犯法,打死人是要偿命的。我是政府派来的,请双方派代表来村部解决问题。”这话像一盆冷水,让失控的现场顿时冷却下来。后在莫文兴组织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握手言和,避免了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还是莫所长厉害,不然今天非闹出人命不可。”事后有群众后怕道。
“这是冷却降温法。当矛盾纠纷即将激化,可能发展成为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调解人员一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要当机立断制止事态的扩大。特别是当事人双方情绪不稳定时,调解纠纷的时机尚不成熟,可先把当事人双方情绪先稳定下来,然后再等待时机。”莫所长说道,“如果调解人员此时不明事理,盲目调解,不仅在节骨眼上无法有效控制事态,还会因为控制不当而激化矛盾。”
在日复一日的调解工作实践中,莫文兴总结出了12种调解方法。针对文化程度不高、脾气暴躁、容易冲动的当事人,就采取“冷却降温、春风化雨法”;针对刚愎自用、固执己见、好钻牛角尖的当事人,就采取“换位思考、彼此退让、逆向思维法”;针对胡搅蛮缠、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就采取“扶正驱邪、案例引导法”;针对注重哥们义气、亲情友情的当事人,就采取“亲情解怒、亲友疏导、政策攻心和蔺相制相法”。
莫文兴认为,在有些情况下,这些方法并不是“孤立的”,首先应当平息事态,防止矛盾激化,然后再通过各种有理有据、符合当地情况的调解技巧来打开当事双方的“心结”。2013年8月18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前所未闻的退“棺材”纠纷,就是采取了用心、用法律、用道德、用事例、用换位思考等多种方法,多管齐下进行调处的。
去年初,莫文兴为外地砍伐工人调解争取历时两年多的5000多元工程尾欠款。当30位农民工领工钱到手的时候流下了感激的眼泪,特做了一幅“金牌调解息纠纷 依法维权保平安”的锦旗送给了汉豪乡司法所以示表示感谢。
莫文兴在调解纠纷中每天面对的是一张张忧心忡忡的脸,听到的是一声声埋怨,遇到的是一件件难事、麻烦事。他不怕麻烦,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东奔西走,主动调解人民群众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为当地的一方平安默默奉献。据统计,2006年以来,莫文兴所在的汉豪乡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42件,调解成功率达98.95%。
“导航仪”助浪子回归社会
随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转向,司法所主要承担法制宣导、人民调解及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其中,新增了职能——特殊人群管控。
“当时,由于各地在操作中各有不同,社区矫正管控中存在不少新问题和新挑战。”近年来,莫文兴大胆尝试,探索和实践出了“五位一体,服刑人员年度质量考核和风险评估管控机制”,使该项工作走在了梧州市乃至广西前列。
不仅如此,莫文兴还真情帮教,累计让1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没有‘职业导航’解决我的就业,我现在还不知道做什么呢?”今年26岁的社区矫正对象覃某前几年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决管制三个月,司法所安置他在汉豪某木材加工厂,并专门安排师傅手把手教他技术,因为他吃苦勤快,现在他担任了厂里的产品质检员,月收入达2000元。
汉豪司法所创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机制,大胆尝试“职业导航”新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安帮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四化”要求,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如今,年过半百莫文兴把他多年来所调解的案例装订成册,文书案卷已达150多册,他乐呵呵地说:“这是为我的调解生涯做个总结,也算为年轻的人民调解工作者做点贡献吧。”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莫文兴因调解工作而常年过度熬夜、奔波、操劳,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缠身。尽管如此,他还是生命不息、冲锋不止,依然战斗在调解的第一线。2016年初,汉豪司法所与派出所探索“两所联调”,共同调处矛盾纠纷的联调工作新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山林,土地等民间纠纷、案件、事件都得到成功调解。几年来,汉豪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在全市名列前茅,在各乡镇中排名第一。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只因未到伤心处。2016年1月30日上午,医院给79岁的母亲下面了病危通知书,而当时莫文兴正在村里为江姓兄弟土地纠纷,即将发生械斗事件。“那一时刻,我真是处于忠孝两难全的境地。”2个小时后纠纷终于调处成功,当莫文兴跑到医院,母亲辞别人世。每逢清明节,莫文兴跪倒在母亲的坟前,放声痛哭,压抑在心里多年的愧疚与伤感再也无法隐瞒。但是,一行行男儿的热泪,流不尽对母亲的思念;一声声对母亲的呼唤,再也唤不回老人家的音容笑貌。
如今,在汉豪乡的这片大地上,人们依然看见“调弦师”莫文兴的身影,只要哪里发生群众矛盾纠纷,他就立即前往。莫文兴说:“干了这么多年的调解工作,我与乡亲们有着割不断的情,他们信任我,我不去就对不起他们。”
(李继远 欧东 黄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