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思规: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11-10  分享到:

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

 

莫思规

 

近年来,梧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防激化”为重点,树“大调解、大服务”思想,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建立网络,筑牢化解民间纠纷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梧州的实际,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机构,构建了以司法局机关为指挥协调中心,镇(街道)司法所为纽带,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主阵地,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排头兵”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中坚防线,确保纠纷发生在哪里,人民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并就在哪里得到解决。目前,全市共建立调解委员会110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66个,村(社区)调委会987个,其他调委会48个;目前全市有调解人员9031人。这就为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近三年以来,我们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争取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加强调解室建设。为抓好这一工作,我市的调解室建设都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去设立。到目前止,全市共有57个乡镇调委会、77个村(社区)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987个村(居)调委会已有513个建立有调解室,基本达到了“六有”即有专门办公场所、印章、牌子、文书、制度、台帐。在九千多名调解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5%,队伍素质普遍得到提高,开展调解的工作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建立各项制度。我们还按司法部的要求,统一发送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到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同时,要求基层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台帐。

三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在长洲水利枢纽移民、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用补偿、企业改制、城市拆迁改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等方面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梧州经济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作用,加强纠纷信息反馈工作。充分利用和依靠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的组织网络优势和人员队伍优势,加强对各种矛盾纠纷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汇总分析,健全和落实了纠纷信息反馈制度、重大社情报告制度和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酝酿群体性事件、上访等苗头和征兆,立即报告当地基层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力争把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预防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排查调解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综合效能的作用,对排查出来的各种民间矛盾纠纷,及时制定调处方法,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一般纠纷由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对可能激化的纠纷,特别是“四大纠纷”或有群体性上访或械斗苗头的纠纷,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汇报,并迅速组织力量,控制事态,依法调处。同时,加强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运用“打、防、控”一体化管理机制,共同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了全市的社会稳定。三是深入开展排查调处工作,促进全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一个稳定、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本身就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激化作为工作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每年都组织多次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做到提前介入,群防群治,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5131件,调处24980件,调解成功23950件,调解成功率达95.3%,其中相当部分是经济纠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608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76849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7314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93246人,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无积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创新人民调解新机制。为了及时化解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梧州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手,在全区率先推广治安、民调联动调解新机制。从2005年开始,梧州市率先在广西建立治安、民间纠纷调解联合接待室,实行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警民联手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目前,全市三个城区已建立25个警民联合接待调解室。按照“能调则调,当处则处,调处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接待室由社区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解难答疑,为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及时,调处化解各种治安纠纷和民间纠纷。该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政法委的肯定。到目前为止,联合调解室共受理治安和民间纠纷1575件,通过联合调处,共调结纠纷1217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2007 7 月,我市又在全市农村建立了一支有 1800 多名的法律助理员队伍,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宣传法制、调处民间纠纷,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近一年来,这支队伍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市农村法律助理员单独或由乡镇司法所协助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4275件,调解成功率达93%,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作者系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