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经过龙湖司法所干警回访,一起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已履行完毕。至此,该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5月11日,龙湖镇塘源村刘某某家在建房施工中,一名工人不慎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司法所及镇安监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介入,通过走访村干部和事发当天在场的群众,了解事情的原委。5月12日,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雇主和死者家属进行调解,按当地风俗,死者但求入土为安,调解人员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员双方先将死者下葬,并要求雇主刘某某先行支付丧葬费,并承诺葬后尽快组织调解,至此死者家属才同意先将死者下葬。
6月5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雇主与死者家属对这起意外死亡事故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死者死因并无异议,但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的数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依据争议的焦点,调解人员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的基础上,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分别运用了“面对面”、“一对一”亲情感召法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以法情结合、换位思考的方法,最终使得双方各让一步,于当天达成了书面赔偿协议,雇主自愿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交通费、医疗费等共计10万多元。
(邱昭达 严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