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者
    ——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7-08  分享到:

今年上半年,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捧回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两块荣誉牌匾。那么,该院又有什么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获得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青睐?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进了这个先进集体。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自20137月成立。作为一个年轻的基层检察院,该院自成立之初,就以关爱女性、保护教育下一代为己任,开启了 “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 的争创之路。该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创新维权思路,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途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还主动牵头与龙圩区妇联携手出台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领导小组,由检察长、妇联主席亲自担任组长、由主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妇联及侦监、公诉的干警担任小组成员,精心打造了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热心服务妇女儿童的常态化固定的维权工作队伍,以“捕诉监防”为一体全方位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在该院未检办,我们看到了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据他们介绍,“未检办”的检察官都是办案骨干,多为女检察官,有多年刑事检察工作经验,擅长做感化教育未成年人工作,易于与女性沟通。“未检办”人员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深刻领会未检法律的精神要旨,不断提升法理功底。除此之外,他们还专门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亲情会见规定》等20多项规范化制度,为推行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据该院未检办负责人介绍,他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该院由未检办专职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与区妇联建立联动制度,各指定1名联络员定期相互通报维权岗创建工作情况和办案工作、创建活动开展等情况。建立专门的“妇女儿童维权岗”档案台账,定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维权个案共性特征,以工作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不断改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建立创建活动热线电话,印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系卡”,向社会公布发放维权联系方式,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正确引导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该院还在综合检务接待大厅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窗口,按照“优先接待、优先处理”原则,对于妇女儿童投诉或者来电法律咨询等,均及时回答,为给妇女儿童维权咨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该院侦监、公诉、控申、民行各部门坚持“专业接待、简案快办、普案提速”的宗旨,依法快速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妇女儿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法制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妇女儿童维权内容,在派驻大坡检察室、巡回流动宣传展板上,专门制作妇女儿童维权宣传信息和警示教育案例,有针对性的深入镇村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成立“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强化工作开展。该院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青少年为出发点,通过多方积极沟通协调,2015年与龙圩区法院牵头,联合教育、司法、妇联、共青团等七个单位,成立“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简称“七彩桥”保护中心)。该中心坚持“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教育、犯罪心理疏导、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亲情帮扶等工作,全方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儿童和青年女性权益保护的特别指导工作,形成紧密团结的权益保护体系。

深入开展“心灵之约、与法同行”送法进校园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了让更多在校学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教育,该院未检办在辖区范围内广泛推行心灵之约,与法同行系列活动,以龙圩镇13所中小学为第一期试点单位,每所学校选派一名代表老师参加培训活动。第一期培训活动以专家教授授课的形式开展,由龙圩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梧州学院心理咨询专家石夏莉教授为各校选派的老师授课,授课内容主要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预防性侵害的方法、不良行为规范纠治等方面的专业辅导课程。该课程由该院检察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指导,以心理基础知识和心理互动游戏两方结合的教学模式,录制心理基础知识教学视频和互动游戏现场教学。要求老师利用班会课的时间,集中校内的留守儿童、女童和女生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法律知识学习方面的主题班会活动,游戏互动阶段由检察官、心理咨询专家参与到主题班会中同步开展在校女生的自我保护、守法、性侵害预防、毒品犯罪预防等专题的教育。通过此类活动,有效解决辖区内学校提出的心理辅导老师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对提高各学校心理老师的素质、加强校内学生维权心理素养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利用多媒体网络法制教育课堂视频教育的创新,极具优势地解决辖区内乡村学校众多和相对分散、缺乏心理健康及法律专业的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还为大坡、广平、龙圩各镇的学校赠送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课程光盘100多张,为留守儿童和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提供法律帮助。

检校共建,深入开展预防在校女生受犯罪侵害活动。根据摸底调查,该院分别与龙圩区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建立常态化联系点,由2名未检办女检察官分别担任这二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在校学生上法制宣传教育课,开辟特色法制教育栏目我的身体我保护,重点针对在校儿童开展预防家庭暴力的应对方法女性自我防护保护的措施等增强女性学生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尤其是用生动的案例为教学要点,通过暴力伤害、强奸、猥亵等案例的具体情况,教会他们如何在特定犯罪的面前保护好自己。同时通过各个联系点反馈的信息实时了解在校低龄学生的心理动态,发现有学生情绪不对,早恋等情感伤害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会同检察官、老师一起实现检校间的良性教育与互动。

建立联动机制,融合社会力量助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在重要时间节点,该院未检办都会开展一系列活动来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如在2016年的三八妇女节期间,该院的女检察官到市福利院为孤儿们送上检察官的问候和礼物。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前,该院未检办和妇联都会联合“七彩桥”保护中心其他成员单位,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在校儿童和青年女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反对暴力侵害、自我保护防护、性侵害预防等针对女性尤其是低龄女性和儿童的法制和自我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近两年来,该院未检办在妇联的协助下先后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咨询、情绪辅导等活动30多次,举办模拟法庭、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等的参与在校学生5000多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23次,派发宣传资料4000多份。

抓好案件办理。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实行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办案中融入亲情会见、提审帮教、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案后回访等教育感化措施,促使其回归社会。同时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案件交由专人办理,加强该类案件的被害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工作,通过与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帮扶,对一些遭受过暴力侵害的妇女、女童被害人,针对其心理生理特点,为他们制定一系列关爱帮扶措施。同时积极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妇女、女童申请司法救助,先后为他们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18000元,有效缓解了他们因案件带来的伤痛。该院还探索建立《认罪认罚案件诉前商议机制(试行)》,对办理的未成年的人犯罪案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该机制优先办理,并与龙圩区法院达成共识,这类案件起诉后进入“审判绿色通道”优先判决。适用认罪认罚诉前商议机制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在起诉前由检察机关主持,召集案件辩护人、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就案件的定性、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量刑进行诉前商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机构在商议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商议结果在控辩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快诉快审快判,既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又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简快高效的刑事政策,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龙圩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说,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该院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凝集多方力量,让妇女儿童获得更多的社会关爱。

(蒙振强 林婷婷)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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