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潜逃十八年之久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冼某。
1980年出生的冼某是梧州市人,1999年6月13日凌晨,冼某与朋友行走在市富民三路路段时,同行的朋友因与路人发生纠纷并导致打架,双方均纠集人员参与斗殴,年轻气盛的冼某也积极参与到斗殴行为中,结果持刀将黎某捅伤,黎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参与斗殴的涉案人员悉数落网,冼某却被其侥幸逃脱,并潜逃至外地农村躲藏。在当地东躲西藏一年多后,冼某通过他人帮助,化名为“郑某”并落户口在当地。获得新的身份证后,冼某逃到广东打工,期间,冼某虽获得新的身份证,但由于内心知道自己犯有案,平时要到非用身份证不可的时候才敢拿自己化名的身份证使用,日常生活也刻意躲避有警察和派出所的地方。
今年5月,梧州市公安机关在掌握了冼某化名“郑某”的确凿证据后,通过相关部门协助,将藏匿于广东省中山市的冼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冼某对18年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冼某已被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