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在梧州市公证处开展质量检查
检查组在岑溪市公证处开展质量检查
2017年7月3日至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公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公证执业监督管理职能,梧州市开展了全市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和2017年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
质量专项检查内容以各公证处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办结的各类公证事项为基础,重点检查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书、遗嘱、继承、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类别的公证卷宗。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各公证处2017年上半年办结的公证卷宗。
由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副科长及各公证处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每个公证处抽检了30份案卷共200多件公证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查”、“发送”和“归档”等方面全面检查公证卷宗,逐项评查,量化打分。通过抽查发现,各公证处的质量规范管理与往年相比有新的提升,办证各环节基本达到程序规则的规定,在去年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得到纠正。但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公证文书措词表述欠妥、申请表上应填写事项存在漏填、询问笔录不够详细针对性不强等,检查组及时指出问题,并责令相关公证处进行了整改。检查组还就办理公证事项的经验和教训与公证处进行了交流。
通过此次检查活动不仅发现了问题还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公证文书的质量,规范了业务的发展,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公证执业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刘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