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待赡养 法援上门送服务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7-14  分享到:

710 日上午,陈某的大儿子陈某林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陈某现年78 岁,前不久因病住院,需支付较大数额的医疗费和生活费,陈某林本也是贫困户,已力不从心,但是小儿子陈某新不尽赡养义务,陈某要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赡养事宜。

经了解,陈某系本县蒙山镇高堆村人,婚后共生育五个女儿和二个儿子,2005年分家后陈某一直跟着小儿子陈某新共同生活,妻子跟随大儿子陈某林共同生活。今年3 16日,陈某因病住院,这期间一直由陈某林护理照料,并支付医疗费,而陈某新不问不闻,不尽赡养义务,村委会及镇司法所对此纠纷多次调解未成,无奈之下老人想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子女们尽赡养义务,轮流照顾其生活起居。县法律援助中心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详细了解赡养纠纷的具体细节,填写、审核、复印相关申请材料,在陈某家中当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深化便民惠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潘彩霞)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