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必被抓,家庭团伙齐落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7-19  分享到:

711日下午,我局接到苍梧县石桥镇一群众电话报案称,石桥镇东挂林场有人正在偷砍杉木。接到报案后,我局局长易德同志立刻和两名民警赶赴石桥,会同我局石桥江北派出所三名民警一起,便装开普通车辆前往离现场3公里的合水(地名)进行布控伏击。终于在傍晚时分发现偷木的四个人开着装有木材的拖拉机驶出。民警们立即现身将其车辆查扣,经询问和盘查,这四个人就是偷砍东挂林场林木的人,现场人赃并获。苍梧森林公安迅速出警斩断伸入深山老林的盗伐黑手,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345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这起盗伐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家人,分工合作盗伐林木。目前,这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梁毅华 梁莉莉)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