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以来,蒙山县以梧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精准发力、爱心帮扶、法律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契机,组织律师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营造“三大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精准有力的法律服务,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2017年6月,文圩镇木护村村民黄某致电驻村法律顾问广西信为律师事务所罗茜律师称其与同村村民李某因土地调换发生纠纷,要求调处。驻村法律顾问罗茜律师随后与文圩镇司法所所长莫伟华一道前往纠纷地现场进行查看和调解。经了解,李某主张其在二十多年前与黄某之夫(已故)口头约定调换的土地系临时调换,故在黄某已种植的果树间种上竹子,并要求黄某返还已调换的土地,但黄某则认为双方是永久调换,且已种植果树多年李某从未提异议,故不同意返还,要求李某自行砍掉已种下的竹子。罗律师及莫所长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讲解了有关土地权属的法律、政策及当地土地调换之惯例,再从法理及情理上阐明双方激化矛盾之利弊,最终李某和黄某均表示不再采取过激手段激化矛盾,同意将土地按照双方当年约定调换并补充签订调解协议书。
2017年6月下旬,文圩镇道义村村民致电文圩司法所称本村7、8、9组与广西某林业公司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要求调处。文圩镇司法所所长莫伟华立即邀请驻村法律顾问信为所罗茜律师一同前往道义村,并联系道义村7、8、9组组长及广西某林业公司的负责人一起到道义村村委会进行调解。经了解案情后,罗茜律师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即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罗茜律师通过法理、情理分别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提出先对双方未种植、无争议且一致同意解除承包合同的部分林地签订调解协议,先将该部分无争议的林地归还村民,以便于村民日后对该林地进行管理、使用的调解意见;对于双方有争议部分,则从法理及情理上阐明利弊,建议双方在收集相关材料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该纠纷。各方当事人同意上述调解意见,对双方未种植、无争议且一致同意解除承包合同的部分林地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呈上升势头,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社区居民和村民得到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和“零距离”的基本法律服务,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潜移默化灌输法治精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全面实现法治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莫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