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法槌敲响,被告人席上,一名漂亮的女孩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近日,由岑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4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岑溪市商贸城中心某酒店门口将一小包毒品氯胺酮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陈某某,双方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李某某处查获净重为0.58克的氯胺酮1小包。
在国家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重拳出击的背景下,贩卖毒品案件并不少见,未成年人犯贩卖毒品罪的案件也不少见,然而女性未成年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却非常少见。本案中,李某某是一名刚年满十六周岁的女生,长得清秀靓丽,却无心向学,初中一年级便不愿回校念书,其父母又因离婚并忙于谋生,从小未对她进行有效的管教,李某某初中肄业后即独自踏入社会,因其年龄小,法律知识淡薄,自制能力差,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朋友,很快染上了吸毒的坏毛病。十多岁的李某某又正处于爱美的年纪,看到身边朋友穿得光鲜亮丽,用的都是时下新款的手机,游手好闲的李某某却囊中羞涩。心痒痒的李某某在得知贩卖毒品赚钱容易、来钱快的时候,不惜铤而走险,做起了贩卖毒品的“生意”,妄图挣大钱去好好打扮自己,然而法网恢恢,一心希望通过贩毒挣大钱的李某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
如此一名花季少女,本应坐在教室听从老师的谆谆教诲,或者学习相应的技能手艺,靠自立、自爱谋生,如今却要坐在审判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承办检察官在感到惋惜和痛心的同时,深感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任务仍十分艰巨,尤其是针对未成年女生的法制教育,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容易被人利用,由此衍生的犯罪不仅是贩卖毒品,更有盗窃、抢劫等,许多被认为是“男性专属”的犯罪也日渐出现女性犯罪嫌疑人涉案的情况。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在强调女性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对提倡女性自立、自爱、自强、遏制女性犯罪等方面适当增加篇幅进行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家庭、学校、企业、单位、社会等方面多管齐下,为有效防止女性犯罪低龄化、普遍化共同努力。
(梁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