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逢“六一”儿童节,岑溪市森林公安局的警察叔叔们很忙,他们驱车几百里,把一只可爱的“大眼萌宝贝”送往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研究中心。原来,他们解救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领角鸮。
5月31日晚,岑溪市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报警电话报称:有人在岑溪市义昌江沿江路故意猎捕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野生鸟类并带走,请及时出警查处。接警后,岑溪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猎捕嫌疑人唐某平及其所猎捕到的野生动物鸟类。经审讯,来自湖南省的“90后”小伙子唐某平供述了当天晚上八点多,其在义昌江沿江路“长寿之乡”石碑旁边的小树上猎捕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类并没有听从群众的劝阻而带离现场想要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事实。唐某平称,他想把这只类似猫头鹰的鸟抓回家自己饲养,当作宠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唐某平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猫头鹰,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没有沦落为宠物的“大眼萌宝贝”安全留在自治区动物救助中心,而一心想养个宠物的小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责任。森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凡是发现此类“大眼萌”鸟类,一定要及时报警。
(韦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