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诈骗”套路深,“剧情”设计太逼真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6-24  分享到:

近日,一起经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诈骗案宣判,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赵某某现年33岁,山东省青州市人,2003年至2008年在江西省景德镇当兵,退伍后一直在社会上打散工。2015年底,赵某某经战友介绍认识了在梧州市从事电信诈骗的广东电白人“阿茂”(另案处理),得知电信诈骗不但来钱快,而且工作轻松,多年不得志的赵某某经受不了诱惑,就加入了这个电信诈骗团伙,边看边学,共同在梧州市某出租房内实施电信诈骗。

经审理查明:20162月至201610月,赵某某利用诈骗同伙购买后丢弃的公民个人信息,选择与其家乡口音相似的山东东营、淄博地区的手机用户,通过冒充对方亲戚、朋友、领导等方式,在攀谈之间赢得对方信任后,于次日虚构出了事、急用钱的事实,引诱对方直接汇款到指定的银行卡,汇款到账之后马上提现,实现诈骗目的。至案发前,赵某某共作案三起,涉案数额价值人民币19000元。

据赵某某交代,其能成功实施“精准诈骗”的原因有三:一是得到了内容详尽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公民姓名、性别、住址、职业、职务、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有利于提前虚构剧情、制定诈骗计划;二是其口音与被害人所在地区口音相似,能促使被害人放松警惕;三是不在第一次通话中谈到钱财,一般等待次日打第二次电话时才虚构急用钱的事实,使故事看起来更有“突发性”,也更逼真。

据办案检察官分析,赵某某团伙的电信诈骗伎俩并不高明,也并非不可防范。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加大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谈到钱的问题更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近期高考放榜,利用特办编外招生指标、办理特长生加分、定向自主招生等方式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将进入高发期,一旦接到相关电话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如果被骗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针对网上流传的 “六个一律”防诈骗宝典,检察官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在接到自称“公检法”的电话时,请仔细甄别,不要盲目挂断电话或故意调侃,以免耽误公检法正常办案和增加执法成本。公检法在办案时,如若需要核实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及案件相关情况,也会使用电话与案件当事人联系,但不会要求接听者提供短信验证码、网上登陆验证码等信息;必要时,需要当事人到公检法配合调查,除当事人主动提出指定地点外,调查一般都会在机关单位内进行。

陈煜杰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