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发现该视频内容是今年2月26日下午发生在容岑一级公路火车站站前大道路口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视频。该案件发生后,岑溪市公安机关本着有黑必打、有恶必除的工作要求,迅速立案侦查,至3月13日,先后将杨某健、封某锐、苏某标等9名嫌疑人抓获归案,作案工具及物品全部予以收缴,案件已成功侦破。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种违法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安全稳定。同时也提醒广大网友,要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要随便转发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信息,也不要信谣、传谣甚至造谣,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陈远文 雷皓智 莫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