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上八点左右,一个群众搀扶着位老人到了我们城西派出所。“我是在附近做生意的,老人和我说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让我把她送到城西派出所,她说城西派出所能帮她回家!”带老人来的群众和我们值班民警说。值班民警李锦璠、郭鑫把老人扶到接待大厅的椅子上坐下,对着群众无奈的笑道:“对,放心吧,我们会帮老人回家的,谢谢您把她送过来。”
原来,该老人在半个月里已经因为走失到城西派出所三次了。老人是新地镇人,今年78岁了。白天,家里亲人大都在龙圩忙着工作,老人一个人在家就会想到龙圩来,有时没走出村子就被村里人劝回去了,有时走到晚上才走到龙圩,到了龙圩又不知道亲属在哪里,也记不住亲属的联系电话。我们所的民警都记得老人第一次到所的情况。那是7月15日的晚上10点半,有群众报警称在古凤村的牌坊处有一走失老人。处警民警将老人带回所里,了解到老人是从新地走出来的,有亲属在龙圩打工。联系上老人家属后,民警了解到老人还没吃完饭,又掏腰包给老人买了盒饭。晚上11点多老人的家属才到派出所来将老人接走。结果7月24日,老人又来了,这次是老人自己让路上的群众送她到我们城西派出所的。我们又一次帮助她回了家。
群众能够在危难时刻记得我们,让我们感到非常暖心。那是我们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而获得的一种肯定。
(廖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