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又超员了,核载8人,实载25人,超载超过200%”。近日,由岑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法院作出了判决,以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3000元。
据悉,谢某系广西岑溪籍男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点评:从事校车业务的车辆需获得交管运输部门的审批,依法运营,禁止超员超载,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此,希望广大幼儿园切莫违规违法运送幼儿,勿抱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使自己身陷囹圄,同时也祸害他人的家庭幸福,切记!切记!
(朱俊、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