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K粉去“嗨”歌,要求分摊毒资被公诉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8-10  分享到:

为在KTV包厢内吸毒“助兴”,岑溪一男子事先购买好毒品K粉前去包厢,和朋友分享毒品时提出分摊毒资,朋友答应尚未给钱便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邱某提起公诉。

2017423晚上9时许,邱某在岑溪市岑城镇南北大道某街道向一个外号叫“大佛“的男子以500元购买了8小包毒品K粉,之后去到三堡镇嘉年华X号房与陈某等人一起唱歌玩耍。次日,陈某和其朋友又想去上述KTV玩,便问邱某是否有毒品K粉可以一起吸食,邱某就将购买有500元毒品K粉一事告诉陈某,并提出要陈某负责250元的毒资,其就愿意将K粉拿出来让他吸食,陈某答应。当晚邱某在包厢门口给了陈某2小包毒品K粉,并约定唱歌结束后陈某再支付250元,后邱某、陈某便进入包厢和朋友一起吸食K粉,K歌尚未结束便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邱某身上搜查出毒品K粉嫌疑物6小包。经鉴定,该毒品K6小包均检出氯胺酮成分。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邱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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