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司法局旺甫司法所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优势作用,使一起因集体山林承包引发现场争议的纠纷得到及时调解。
旺甫镇龙洞村集体与覃某等人于1993年签订的山林承包合同,已有20多年的合作,现因发包方要求提高承包金而与承包方发生纠纷。经有关人员的申请,苍梧县司法局旺甫司法所召集纠纷双方当事人到旺甫司法所进行调解,并及时联系驻该村的法律顾问梁诗剑律师到场参加调解。在调解中,梁律师充分了解该纠纷的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运用法律法规,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提高承包金后的承包条件仍需要仔细考虑,因此尚未达成统一意见,双方当事人将另约时间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苍梧县的驻村联系的法律顾问积极为基层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及时的解答和帮助,做到有求必应,让群众切实感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有力地推动了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逐步形成。
(罗丽云、郭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