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钱用没有手机玩,少年竟持刀上街抢劫,最终导致自己被捕。近日,广西蒙山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黄某。
今年7月份,黄某随身携带一把折叠小刀在蒙山县城街道上游走寻找作案目标。当天11时许,在蒙山县图书馆附近黄某持刀对一名十多岁的男孩进行搜身,但没有得到任何财物。黄某不甘心,12时左右在蒙山县新世纪商业广场附近发现独自行走的小学生范某,黄某冲上去持刀架在范某脖子上抢走了范某一部手机。尝到甜头的黄某更加疯狂了,在14时左右,持刀对小学生梁某实施抢劫,但又未抢得任何财物。15时许,黄某尾随11岁的覃某来到一巷子处并拦住覃某,将刀架在覃某脖子上抢走其身上的6元钱和一部手机。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蒋强 杨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