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10点40分许,岑溪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岑溪的一些本地微信群和朋友圈等,发现快速传播几段一名女生在宾馆被另外四名女生殴打的视频。该视频传播后,迅速在岑溪引起了极大反响,也引起了群众的热议。
发现该视频后,为及时消除社会影响,严惩打人者,岑溪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网安、治安等大队和全市各派出所开展核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走访核查,发现打人地点在岑溪市区建设三街某宾馆内后,治安大队和城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直扑该宾馆,发现四名打人者还在宾馆内,遂将她们全部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4名打人者阮某某、罗某某、冼某某、邓某某均是14—16岁的未成年人。经询问,她们交代了她们因为怀疑被打者甘某(16岁)抢了另外一名打人者的男朋友,遂于8月13日凌晨3时许将甘某关在宾馆房间内进行侮辱、殴打了一番,并拍下了视频,然后将甘某放走的违法事实。
根据被打者甘某的报案及4名打人者的交代,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阮某某、罗某某、冼某某、邓某某4名打人者,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但因她们系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并是初犯,依法不送拘留所羁押,责令家长严加教育管理。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执法部门,依法打击一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欺凌案件,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允许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欺凌案件的发生,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受到暴力欺凌后要及时报案并保存好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打击处理。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学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并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公民。
(陈远文 雷皓智)